25.04.2009

致: 学生家长 / 监护人

严禁学生在校使用手机

本校依循教育部2009年4月20日来函指示,即日起严禁学生在校使用手机。带手机到校将被视为触犯校规。

初犯者,校方会给予书面警告,学生及家长必需到校签署一份不再重犯的保证书。若再犯,学生将自动丧失本身在校福利。在限定的期间,学生也将不允许利用本校的一切设施,其中包括图书馆、体育设备;不允许参加学校的生活营、旅行、参加课外活动、体育项目比赛等等。

事关学生福利,请家长注意并给于合作.

 

谢谢

 

平民华小
邱畑菘校长